我局以绩效考核为标尺践行创先争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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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30 07:58:34
- 来源: 台山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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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积极把创先争优活动贯穿到工商工作主线中,以绩效考核为标尺践行创先争优,在实际工作中“横向比较促进,纵向学习提高”的方式开展创先争优,并将创先争优活动作为提升履职能力、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执法行为的有效载体,推动工商工作稳步前进。
一、创新考核机制,做到公正信服。一是权衡考核比例。我局采取上级领导评价、业务部门专项考核与地方党政部门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多维度地对工商所进行考核,业务部门首先是权衡这三项之间的比例,再次是权衡专项考核中各项业务之间的比例。二是细化考核标准。我局参照《江门市工商系统基层工商所规范化建设标兵争创活动评比办法》,从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上级领导评价和地方党政部门评价四个方面对工商所进行考核评估,经过正式公布前广泛征求意见和实施后发现问题的基础上多次修改考核标准,将考核评估工作细节化、数量化、人性化,使考核工作更加科学有效。三是公开考核结果。我局不只是为了排名而考核,而是让考核成为各工商所提升的过程。考核后我局除了公布考核分数,还会将考核中存在的问题、不足,扣分的款项标注出来,在各所之间横向比较中发掘总结工作中的亮点,让各工商所能够知晓自身的弱项,及时改进,发扬工作的特色和亮点。
二、创新运用机制,拓展结果效力。一是确立连带负责关系。我局通过绩效考核让每个单位的人员更加团结向上,所长与工作人员连为一体,单位的绩效直接与所长、工作人员的利益相关。绩效考核不合格的单位,除了减少该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的优秀等次外,该单位的领导当年年度考核不得评为优秀等次或先进个人,同时,要想领导小组做书面检查。二是确定培训重点内容。考核小组通过分析绩效评估的结果,查找出各个单位差什么、需要什么,找到差异的原因,据此,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制定我局年度培训计划及各单位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干部的技能和能力。三是树立一种系统标杆。通过挖掘各单位工作中的亮点和特色,及时总结宣传,在系统内树立标杆,形成“学、赶、超”的氛围,将“工作就是责任”这种意识更加深入人心。四是作为工作流动依据。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单位负责人要进行调整;考核结果作为人员职务晋升、轮岗等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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